各县(市、区)管理部、市中心各科室: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有效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四部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1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预约和上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的条件
(一)对住房公积金业务集中、办理批次较多的服务项目,可预约上门服务。主要是指新设立的单位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且缴存职工人数较多的(原则上为200人以上)。
(二)到服务网点办理业务确有困难的缴存职工,主要是指因腿脚残疾、患重大疾病卧床不起等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相关业务,且无委托人代为办理的职工。
二、预约方式
申请预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以采取现场预约和电话预约两种方式。申请时,必须提供准确的预约信息,包括:申请人情况、服务内容、预约办理时间、服务地点、联系方式等。各管理部应在电话预约和现场预约1个工作日内给予约定回复;同时指定专人对预约事项进行登记,建立预约登记簿。
三、预约电话
各管理部应在服务窗口公布预约电话,预约电话分别为:
市中心城区:2417507
峨眉管理部:5536931
夹江管理部:5661018
峨边管理部:5221130
金口河管理部:2715933
沙湾区管理部:3432846
井研管理部:3718211
五通桥管理部:3300623
犍为管理部:4230336
马边管理部:4520181
沐川管理部:4607801
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是我中心推出的一项便民举措,各管理部要积极创造条件,优质、热情地开展预约和上门服务,切实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