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行业新闻-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你知道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吗
发布时间: 2019-08-22     来源:法律快车
来源: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统计:
打印 分享到 :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出台之后,开始使用不动产权证书,而房产证将逐步被替代。那么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之间有何不同?他们在证件名称上不同、监制机关不同、权证编号不同、颁证词不同、标注产权信息不同。接下来为您一一介绍。

  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有何不同?

  1.证件名称不同

  旧的房产证,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其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相同的是,深红色的封皮正面印有金灿灿的国徽。

  2.监制机关不同

  旧的房产证,监制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机构改革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监制单位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3.权证编号不同

  旧的房产证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建房注册号和房屋所有权证号;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也包括两个编号,分别是证书编号和不动产权编号。

  4.颁证词不同

  旧的房产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为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对所有权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房产,经审核属实,特发此证。

  新的不动产权证颁证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对不动产权利人申请登记的本证所列不动产权利,经审查核实,准予登记,颁发此证。

  5.标注产权信息不同

  旧的房产证在正文需标注“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其中,房屋状况还需要详细注明房产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其他”;土地状况需要详细注明房产附着土地的“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年限”。信息非常庞杂。

  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在正文需标注“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不动产单元号”、“权利类型”、“权利性质”、“用途”、“使用期限”和“权利其他状况”。非常简明扼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