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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公积金中心完成年度结息
发布时间: 2019-07-03     来源: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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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对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进行了年度结息。2019年共为全市22.5万名缴存职工结付利息1.42亿元,较上年度分别增加约6000人、1400万元,增幅分别为3.76%、10.95%,缴存职工人均获得利息630元。

所结利息已分别计入缴存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职工可通过中心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自助终端查询,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心各网点服务大厅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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