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异地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回复
姓  名:  张** 提交时间:  2019-10-07 受理编号:  20191007114720307
主  题:  异地户口异地公积金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信件类型:   咨询 受理单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留言内容: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你好! 咨询一下,2019年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外地户口外地公积金在乐山市购买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政策?我是成都市户口,在成都有2套房,无贷款,有成都公积金。父母是乐山市户口,父母想回乐山市居住,我打算以我的名义在乐山市购买一套商品房。请问我这种情况能否在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谢谢
回复状态: 已回复 回复时间:  2019-10-08
回复结果:  您好,据您所述,不符合乐山公积金贷款政策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产权产籍记录及住房贷款记录,累加达到两次的,再次购房认定为第三套住房,也即“认房认贷”。感谢您对乐山公积金的关注。如有疑问请拨打贷款大厅电话0833-2415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