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构建良好的房地产领域营商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市住建局特出台《乐山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将从房地产领域诚信缺失、违规销售、商品房预(销)售条件和资金监管、商品房交付和质量、保障性住房申请和准入等问题入手,防风险、建机制、解难题,重点集中整治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营行为中的不正之风、职能部门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及审核、验收把关不严等失职失查问题。
聚焦诚信缺失问题
在房地产行业诚信缺失问题上。《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建设。及时收录房地产行业的失信单位和个人信息,加大对失信者的惩戒力度,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同时,要求实行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分值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提高预售监管资金使用拨付的额度、提供“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分值低的企业,采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提高预售标准、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强销售环节巡察等措施重点监管。
聚焦违规销售问题
聚焦商品房预(销)售条件和资金监管问题
《方案》中还严格细化了商品房预(销)条件。即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建筑6层(含6层)以下的商品房住宅项目,须完成封顶,建筑6层以上的须完成4层以上的结构工程(含地下室层数)。申请预售许可时,开发企业应出具土地出让合同供职能部门查验合同中约定的规划建设条件,严禁隐瞒、规避规划建设条件,提供虛假合同资料申请预售的行为。并严格资金监管。
聚焦商品房交付和质量问题
在商品房交付和质量问题方面,《方案》要求,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应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符合买卖双方合同约定,前期物业管理及物业承接验查制度有效落实。
同时,还应明确质量责任承担主体,进一步加强分户验收程序监管,建立健全商品房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后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追责机制。
聚焦保障性住房建立完善分配入住机制
《方案》要求,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入住,建立完善“两清单、两机制、一公开”(建立“房源”和“保障对象”清单,加快形成保障对象“标准动态调整”和“进退审核监管”机制,并通过多样化途径大力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住房保障机制,杜绝在申请对象的认定方面弄虛作假、优亲厚友、失职渎职。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市住建局还将与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法检两院、纪检监察等部门形成互动工作机制,联合执法,开展联合约谈、联合查处、联合惩戒,形成整治合力,确保整治成效走心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