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解决缴存人住房问题的专项储金,必须专款专用,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重提醒广大缴存人:
一、我中心从未授权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所有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全程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共场所或网络平台发布的诸如“代办公积金”“公积金咨询”等信息均涉嫌违法发布。请广大缴存人切勿落入非法中介套路陷阱,避免造成财产损失、信息泄露。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有明确规定,我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和《地方法规》等栏目均可查阅。缴存人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乐山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实时查询和办理部分个人业务。我们将不断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应用,推进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三、按照《乐山市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管理办法》,通过提供或协助提供虚假材料、使用虚假承诺、虚构自住住房消费等行为提取公积金的将纳入违规行为管理,并给予五年内禁提禁贷、通报所在单位、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等一种或多种惩戒监督措施。对协助缴存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