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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再次征求《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8
广大市民朋友: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解决住房问题,结合本市实际,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草拟了《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5年1月20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围绕征求意见稿的修改完善提出具体意见(为便于联系并对意见归纳整理和分析,请如实写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1.通过现场提交方式或信函邮寄方式将意见寄至: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608号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科608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s_zfgjj@sina.com(市住房公积金公共邮箱)并请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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